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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推进“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来稿单位:监察股   发布日期:2010/10/21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杭推进“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纪委等六委厅(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纪发【20105号)和龙岩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岩委200840),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充分挖掘和利用苏区文化、客家文化中的廉政元素,注重建设、注重基层、注重创新,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把廉政文化植根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之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凝聚、教育和规范作用,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廉洁价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更加扎实,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和制度更加落实,廉政文化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更加丰富,廉政文化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更加浓厚,具有上杭地域特色和优势的“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建设体系更加健全。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围绕廉政文化宽领域渗透抓推进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在机关文化建设中大力传播廉政理念,弘扬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注重宣传和表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带动机关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以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开展依法经营、廉洁诚信教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教育,使企业领导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廉洁从业。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认清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文化的力量,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反贪拒腐、诚信守法的企业廉洁文化。

三是以领导干部家庭为重点,结合创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廉洁家风。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政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使家庭每一个成员参与到倡廉督廉中来,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是以加强青少年廉洁修身为重点,扎实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思想品德类课程和思想政治类课程中明确廉洁教育内容,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把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范畴。

五是以营造廉洁和谐社区为重点,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与争创“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县民”创建活动相结合,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在社区宣传栏、公开栏、阅览室中广泛开设廉洁守法诚信专栏,在群众性文体活动中进一步融入廉政主题元素。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社区文化设施等作用,营造崇尚廉洁、清正和谐、文明向上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六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结合推行“五要工程”(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引导农民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建设清廉乡风。依托县乡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在农村民俗活动和送文化下乡活动中,广泛融入清廉元素,使廉政文化进入农村日常生活。依托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等载体,利用民间艺术、地方戏曲、婆婆宣传队等文艺形式,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七是以倡导守法诚信、树廉洁新风的从业文明为重点, 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和公正廉洁意识。行业协会要结合行风和行业文化建设,健全廉洁从业的制度和规范,把廉洁要求寓于行业公约、职业规范等自律性管理制度之中。

(二)围绕牢固树立廉洁诚信价值理念抓推进

1、推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持续深入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守纪律、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提醒机制,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牵头单位:县纪委;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党校

2、推进公民形成牢固的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廉洁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苏区史实故事、客家民谣、童谣等身边事物挖掘廉荣贪耻的资源,积极颂扬和传承传统文化中的勤廉诚信精神,大张旗鼓宣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清政廉洁先进典型,唱好弘扬正气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讲廉洁、重信誉、守诚信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工委、县广电局、县文化体育出版局

3、推进党员和群众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反腐倡廉的社会责任意识、民主监督意识、依法监督意识和制度约束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广电局、县文化体育出版局

4、推进廉政文化深入社会各个领域。进一步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同完善社会各行业廉洁从业行为准则结合起来,使红土地廉政文化与我县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真正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形成社会主流文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文明办、县广电局、县文化体育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文联、县妇联、县国资委、县经贸局、县外经局、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委农办、县工商局、县工商联

5、推进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名胜、红色旅游景点和谚语民谣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创建示范点,拓展一批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场所。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廉政街区等设施和景观。充分发挥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作用,结合我县“十一五”期间加强乡镇基层文化站改扩建工程,不断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设施,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文明办、县文化体育出版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监察局

(三)围绕廉政文化多出精品、广泛传播抓推进

6、推进廉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编写一批廉政文化通俗读本,扶持一批体现廉政主题的创作项目,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把廉政文化产品纳入各类评奖范围。利用各类媒体和文化阅读平台开展优秀廉政文化产品的推介、展播、阅读等活动,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增强廉政文化作品的表现力、感染力,提高廉政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提升廉政文化产品的传播效果。(牵头单位:县纪委;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文化体育出版局、县文联、县广电局

7、推进廉政文化品牌建设和创新。注重理念创新,使“红土清风”上杭特色更加凸显,时代特点更加突出,增强“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注重方式创新,汇聚群众智慧,突出文化品味,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制度创新,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地方特色更明显、形式更新颖、内容更生动,更富有声势。(牵头单位:县纪委;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文化体育出版局、县文联?

(四)围绕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浓厚氛围抓推进

8推进新闻媒体对廉政文化的宣传。上杭电视台、上杭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上杭”电子政务网等县主要媒体要充分利用好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介,积极传播廉政文化,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刊及专题,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着力营造廉政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县各门户网站反腐倡廉专栏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互联网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形成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重视和发挥手机报、手机电视、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展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县纪委、县文化体育出版局、县广电局、县监察局、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数字上杭建设办

9推进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各级党政机关、党校要密切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和探索,共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加大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的力度,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加强各地廉政文化理论的研究与交流,提升我县廉政文化品牌的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县纪委;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党校、县监察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10、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个环节之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完善各级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1、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要进一步完善以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各展所长,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把廉政文化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中,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抓职责,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

12、建立健全评估激励机制。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评估办法,在党建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评估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取得的效果。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范围,与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换届)考核相结合,作为创建文明城县、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13、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单位自筹、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党员教育经费支出,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开展重大廉政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资金。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建立廉政文化人才资源库,大力扶持、表彰和奖励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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